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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   About the Association


      北京婚姻家庭建设协会2010年成立,是北京市民政局直接主管的,为北京婚姻家庭服务的唯一社会团体。由全市从事婚姻家庭方向的法律、心理咨询专家及婚姻登记管理、婚姻家庭建设服务、婚姻家庭指导服务等与婚姻家庭事务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5A级社会团体。

      协会致力于促进北京和谐婚姻家庭建设的相关工作,倡导并普及正确婚恋观、家庭角色规范,推进婚姻辅导、文明交友,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和婚姻文化宣传,积极倡导文明婚俗,组织开展有关婚姻家庭问题的社会调查和理论研究,提供婚姻家庭相关知识介绍和咨询、管理服务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定名为:北京婚姻家庭建设协会(英文名称:Beijing Association of Marriage and Family  Development,英文名称缩写:BAMFD)。
第二条  本社团是由北京从事婚姻家庭管理,婚姻家庭服务、婚姻家庭研究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为目标,团结一切从事和热心于婚姻家庭建设与服务的单位、组织及个人,致力于首都和谐婚姻家庭建设的实践。本社团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诚实守信,规范发展,提高社会公信力。负责人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保持良好个人社会信用。加强理论研究,拓展服务领域,推动行业发展,深化婚俗改革,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本会管理层会议,听取党组织对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活动的意见。(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指导开展党的工作。)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处。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及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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